答復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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蔣秋桃委員,您好。您在政協微建議上提出的《關于提升農村地區群眾就醫保障能力的建議》收悉。我委高度重視,組織相關處室進行了認真研究,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:一、具體問題您提到與職稱相關問題主要有兩方面:一是建立二、三級醫院專業醫生到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巡診坐診制度,可作為職稱評定的一個條件,在做好診療服務的同時,以定點傳幫帶方式,提升基層醫生規范化診療水平。二是建立線上定點培訓模式,對基層醫療機構醫生開展規范治療相關疾病的輪訓,特別是常見疾病的診斷治療,培訓效果可與職稱評定掛鉤。二、相關政策1.我省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包括全省統一組織的衛生系列高級職稱(以下簡稱“省衛高”)評審、各市州組織的基層衛生系列高級職稱(以下簡稱“基衛高”)評審。在過往“省衛高”評審中,一直將基層服務(含鄉鎮衛生院、村衛生室)作為職稱申報的門檻條件,醫師在晉升副高級職稱前須有1年以上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的經歷,方可申報參評。醫師在基層服務期間,實行坐診與巡診相結合的方式來開展診療服務,同時通過巡回醫療、走村入戶、技術咨詢、培訓教育等方式實現了定點傳幫帶,進一步提升了基層的醫療服務水平。因此,您提出的“建立二、三級醫院專業醫生到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巡診坐診制度,可作為職稱評定的一個條件,在做好診療服務的同時,以定點傳幫帶方式,提升基層醫生規范化診療水平?!?的建議已在推行并明確了相應政策。2.“基衛高”評審重點是評價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,包括常見病、多發病的診療等綜合服務。我們已將您提到的“對基層醫療機構醫生開展規范治療相關疾病的輪訓,特別是常見疾病的診斷治療”有關內容納入評審范圍。目前,下基層服務結果須經服務單位及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考核合格,但對培訓效果與職稱評定掛鉤缺乏上級政策依據。下一步,我們將結合您的建議,按照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和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要求,會同人社部門出臺二、三級醫療衛生機構專技人員下基層服務管理辦法,進一步加強對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,提升基層衛生服務能力,積極發揮職稱評審人才隊伍建設“指揮棒”作用,為基層衛生服務能力提升做好相應人才保障。再次感謝您對全省衛生健康事業的關心和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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